飲水機起火 判賠129萬元
〔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 潘世斌婦產科診所向法蘭公司借用立泰電子銷售的中國製「JPE-500H」型迷你飲水機,飲水機卻疑似短路走火而釀火災,台北地院認為,「JPE-500H」飲水機電源設計有瑕疵,判兩公司應連帶賠償129萬餘元。
對此判決,潘世斌診所不願回應;法蘭公司負責人張生圓說,這款飲水機並非他公司生產的,他並無疏失;立泰公司負責人曾一峰說,這款飲水機已售出幾百具,全都沒問題,將上訴。
短路引燃診所內裝:
立泰電子原名逸廷公司,在中國工廠生產「JPE-500H」飲水機,再回銷台灣;法蘭公司是飲水供應商,向立泰購入此款飲水機,供潘世斌診所使用,因有過熱問題,97年1月法蘭公司換一台同型的新機給診所,卻於97年7月18日上午近9時發生火災,燒毀床、桌椅、美容儀器等物。
潘世斌主張,依消防局報告指出,飲水機電線短路引燃的可能性較高,法蘭、立泰未提供安全設施,依消保法應賠償,共索賠142萬餘元;立泰主張,此款飲水機已由政府檢驗合格,並無問題。
法蘭主張,飲水機背後有警語指出,下班或無人使用時應關閉電源,但診所沒這麼做,且飲水機壓住電線,可能因而走火,火災是診所不當使用飲水機所致。
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下班未關飲水機電源,不代表不當使用,法官認定「JPE-500H」有瑕疵,法蘭、立泰無法證明此款飲水機在進入市場時,已符合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,應賠償診所損失。
立泰公司負責人曾一峰說,潘世斌診所使用的飲水機,雖是他公司提供,但案發後,診所未向法院提出遭燒毀的機器,無法釐清責任,判他敗訴無法接受。
遷廠中國品質變差 有憑據 不起訴
更新日期:2010/10/23 04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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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基隆市賀陽飲水設備公司,結束與飲水機龍頭賀眾公司之間的經銷關係後,寄給老客戶明信片,暗指老東家「遷廠至中國生產後機器品質粗糙」而挨告,基隆地檢署調查後,認定賀陽公司有憑有據,並未涉及加重誹謗等罪,處分不起訴。
基隆市賀陽飲水設備公司原為賀眾公司經銷商,去年2月間結束代理,總經理李接順今年3月間在寄給客戶的明信片上,記載「本公司自民國72年經營飲水機設備已27載,其中經營賀X牌飲水機亦有20載,……但自85年後,原代理的飲水機工廠移至中國上海生產組裝,然機器故障率大大提高,品質粗糙……」等語。
賀眾公司認為李接順暗指他們的產品是中國黑心貨,對李某提告加重誹謗及公平交易法妨害營業信譽罪。
賀眾公司副總經理宋隆懼說,賀陽飲水設備公司擔任公司經銷商20幾年,若公司生產的飲水機有問題,怎會合作這麼久才講公司的產品不好?這是很明顯的商業操作手法。
檢方調查,賀眾確實於10多年前在中國設廠,賀陽亦出示代理期間,總公司在回覆經銷商有關品質問題的紀錄表中,確實載有電磁閥故障、水位器故障等問題,加上基隆高中、碇內國小、仙洞國小等客戶也證稱,賀眾的飲水機有空燒、面板當機、較常叫修等情形,因而認定李接順並非捏造。
同一天同一版面,兩則類似商品的法律訴訟案件新聞,國內知名的飲水機和桶裝蒸餾水大廠接連出包,舉國譁然,而全國同業上下幾乎都是落井下石的心態暗地竊喜。
但是
落井下石的同業是因為『業者不肖的作法終於被揭發』,還是自認『打蛇隨棍上』,跟著新聞的報導將事件無限上綱,如此一來,廣大的消費者自然會唾棄而產生移動效應,暗自竊喜將可以接收更多的客戶與訂單。而消費者在這類事故中得到的啟示又是如何?
我們針對這2則新聞內容分析以下的重點進行討論
1. 產品的來源:2個案件的主角都是大陸的產品或零件,這樣的案例國內外都陸續發生,不論是阿波羅還是賀眾,在國內都是屬一屬二的業界龍頭,如果這種大廠都有這樣的問題,其他二線三線廠,甚而名不見經傳的小廠更不用說,大陸的工業發展吸引全球的零售業,脫不開價格『超』低廉,但往往價格和品質成反比,不過本來就是『便宜沒好貨』沒有什麼好討論的。
2. 是否如實告知或欺瞞:這個部份就牽涉到業者的道德心,部分商人(包含其他行業)以便宜的商品更改貨源標籤進而出售高級貨的價格,或以不實的廣告訴求字眼抬高商品價值,在公司官網曾經撰文『黑心商人在哪裡?』http://www.filmaket.idv.tw/news01.html,除了業者抓住人性貪小便宜的弱點外,消費者迷信品牌導向也是原因ㄓㄧ,事實上此類業者在刑事上已經觸犯詐欺罪、伪造文書罪…
3. 事故發生的善後態度與作法:平心而論這類案件,國內幾乎每年都有發生過,輕則受驚恐懼,重則人員傷害、廠房財物損失,重要的是業者在事故或災害發生時所抱持的態度,有人推諉逃避、有人誠實面對。報導中”立泰”公司與”阿波羅”公司,雖然並沒有隱瞞事故可能的飲水機來自大陸,但是很明顯的將問題與責任推給消費者,並且可能再上訴抗辯;另一報導”賀眾”公司,在維護公司名譽上控告誹謗不成後,表示『是對方的商業操作手段』,商場上本如戰場,訴諸對手缺點所在進而表現自己優點,『勝敗由客戶決定之,何錯之有』,心態上在優越感驅使下猶不承認自己品質的不足,作法上不知反省將錯失更多客戶。
若有同業先進認為此事件將因此獲益而沾沾自喜,請別高興太早,以上述2大公司其規模組織之龐大,市場佔有率之高,經此事件也不至於影響其業績0.01%,若沒有在品質面、道德面、售服心態上提昇,也只能跟著大夥看熱鬧而已。
消費者睜大眼睛,『一分錢一分貨千古名言』,切勿以為買到便宜貨就是賺到,以上述這種大規模的企業組織,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,幾十百來萬的賠償不是太大的問題,最差也還有保險理賠之類的可以分攤,終歸只是討價還價賠多賠少的問題而已,如果遇到那種公司也沒有、店面也沒有、發票也沒有的個體戶,小心只是漏水濕壞了地板,他可能就要和你失去聯絡囉!!